為做好《期貨和衍生品法》配套規則的修訂工作,進一步健全完善協會自律規則體系,協會對《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(試行)》進行了修訂形成《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實施細則》。
本次修訂保持自律規則整體框架和主要內容不變,重點調整內容為: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經營機構每年抽取不低于 10%的比例進行適當性回訪;二是明確了交易者低買高的禁止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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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cfachina.org/aboutassociation/associationannouncement/202407/t20240715_74635.html